20-07-21 —— 共享电单车的定位探讨

作者:猎吧租车 日期:2020-07-21 16:18:43 阅读数:

       顾名思义,共享电单车是一种依靠蓄电池为能量来源的机电一体化的小型车辆。现如今,共享电单车以其方便、快捷、便宜的优点,走进了千家万户。然而,随着共享电单车的普及,越来越多的问题也随之出现。许多城市的交通管理部门都视共享电单车的管理为一大难题。究其根本,恐怕是人们对共享电单车的定位不够明确所致。

       共享电单车究竟是机动车辆还是非机动车辆?在习惯上,人们对其统一定位为非机动车辆。我们可以看看关于非机动车辆的定义:非机动车是指以人力或者畜力为驱动,上道路行驶的交通工具,以及虽有动力装置驱动但设计最高时速、空车质量、外形尺寸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残疾人机动车等交通工具。很明显,以此为标准来看的话,市面上绝大多数共享电单车都不属于非机动车辆。因此,按照非机动车的标准来管理共享电单车出现了许多问题。本质上来说,这是法律规定和实际需求不符合而产生的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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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管理部门也意识到了这个问题,近些年,对共享电单车的管理要求不断地做出修改。综合各城市的管理细则来看,无非是两种思路:一种是降低共享电单车的性能,使其符合非机动车辆的标准;另一种则是提高共享电单车的管理标准,按照机动车辆的标准来管理。

      两种思路孰优孰劣,我们可以分析比较一下。先说第一种思路,降低共享电单车的性能,最主要的其实是降低车辆的速度。按照非机动车辆的标准,许多城市的交管部门将共享电单车的最高速度规定在15~20km/h。这种规定不免有点因噎废食之感。一辆普通自行车的速度一般在12~20km/h,山地自行车、公路自行车甚至要更快。可以看到,限速之后的共享电单车甚至比自行车还慢,完全丧失了共享电单车快捷、方便的优点。照此类方案长期实施下去的话,共享电单车的市场必将萎缩。

      另一种思路按机动车辆的标准来管理共享电单车。但以机动车的标准来管理机动车,不免名不正言不顺。按照此思路的话,最重要的是要更改共享电单车非机动车辆的定位。我们知道机动车的管理不光光是道路行驶的管理,驾驶人员的培训、车辆的审核检验、信息的收集录入……这些都是机动车管理的重要环节。共享电单车管理的当务之急是要提出共享电单车驾驶资格这一概念。在之前的管理中,我国法律对共享电单车的驾驶资格没有明确的定义,只有几个模糊的概念,对驾驶人员也没有相应的审核和培训。而大多数共享电单车事故是因为驾驶人员的违规操作和不文明习惯造成的,又因为没有共享电单车驾驶资格这一概念,共享电单车肇事成本较低,更加放纵了不文明驾驶的行为。

      越来越多的人意识到了这个问题,2018年5月17日,国家标准委发布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该规范又被称为“新国标”。新国标对共享电单车做出了明确的定位,国内的共享电单车将形成由:电动自行车、电动轻便摩托车、电动摩托车构成的技术体系。其中,电动自行车属于非机动车,而电动轻便摩托车和电动摩托车属于机动车。现如今,尚处过渡期,但大多数人们对此概念并不明确。因此,政府交管部门要加大宣传,让更多的人明确共享电单车的定位,才能让共享电单车带来的是方便而不是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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